如何在自己宣告class 的member中 使用TLabel |
答題得分者是:GrandRU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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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tillloving
高階會員 發表:33 回覆:182 積分:183 註冊:2008-10-09 發送簡訊給我 |
各位大大:
這個問題我始終沒辦法解決 之前也提問相關繼承的問題 但是小弟不才 始終沒有辦法解決 我把我的問題用程式具體描述出來好了 有勞各位大大了~~!! 假設我在Unit1.cpp 宣告了以下的class和成員函式 [code cpp] class TEXT { public: void TEXTMEMBER( ) { } ~TEXT( ){} }; [/code] 那我想要在 TEXTMEMBER( ) 內連續使用Label [code cpp] ((TLabel *)FindComponent("Label" IntToStr(fleg 10)))->Caption=""; [/code] 這段到底該如何宣告在TEXTMEMBER( )呢 我實在不知道這該怎麼使用 麻煩各位了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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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tillloving 重新編輯於 2009-07-23 13:02:31, 註解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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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RURU
站務副站長 發表:240 回覆:1680 積分:1874 註冊:2005-06-21 發送簡訊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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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RURU 重新編輯於 2009-07-23 16:21:59, 註解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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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tilllo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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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tillloving
高階會員 發表:33 回覆:182 積分:183 註冊:2008-10-09 發送簡訊給我 |
大大您好:
可否容許我再提問一些相關的問題 第一點就是當我們開啟BCB之後從Form點進去看程式碼 都會自動建立以下程式看不太懂 [code cpp] __fastcall TForm1::TForm1(TComponent* Owner): TForm(Owner) { } [/code] 再來當我們新增了Button [code cpp] void __fastcall TForm1::Button1Click(TObject *Sender) { } [/code] 那請問TForm1::Button1Click 這是什麼宣告 TForm1 算是類別嗎 如果他這樣使用的話 TForm1應該有繼承Button1Click這個成員的類別才對沒錯吧?? 請問如果我說的沒錯的話 是寫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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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
GrandRURU
站務副站長 發表:240 回覆:1680 積分:1874 註冊:2005-06-21 發送簡訊給我 |
__fastcall TForm1::TForm1(TComponent* Owner): TForm(Owner) ←這個指的是TForm1的建構式
TForm1::Button1Click ←這個是TForm1上的TButton的Click事件 TForm1是繼承TForm類別的物件,Button1就是繼承TButton的物件,而Button1則是被包在TForm1被宣告出來的物件,這兩者本身沒有相互繼承的關係,其它的,你可以看一下unit.h裡面的資訊。 ===================引 用 istillloving 文 章=================== 大大您好: 可否容許我再提問一些相關的問題 第一點就是當我們開啟BCB之後從Form點進去看程式碼 都會自動建立以下程式看不太懂 [code cpp] __fastcall TForm1::TForm1(TComponent* Owner): TForm(Owner) { } [/code] 再來當我們新增了Button [code cpp] void __fastcall TForm1::Button1Click(TObject *Sender) { } [/code] 那請問TForm1::Button1Click 這是什麼宣告 TForm1 算是類別嗎 如果他這樣使用的話 TForm1應該有繼承Button1Click這個成員的類別才對沒錯吧?? 請問如果我說的沒錯的話 是寫在哪裡呢?? |
istillloving
高階會員 發表:33 回覆:182 積分:183 註冊:2008-10-09 發送簡訊給我 |
大大您好:
讓我理一理 TForm1類別 是繼承了 TForm類別 而Button1是TButton類別的指標 所以Button1所new出來的空間應該也是一個完整的TButton 在TForm1類別 裡面宣告了一個TButton類別的指標 而 TForm1::Button1Click 是一個事件 如果我們自己寫一個 [code cpp] class TEXT{ void function( ){} }; [/code] 如果要產生function的事件是這樣寫嗎 TForm1::function 然後觸發他就可以執行裡面的運算 另一個問題是為何我們在使用Image的時候可以如此宣告呢? [code cpp] Form1->Image1->Canvas->Pixels [/code] Image1 是 Form1的成員嗎? 他不是應該是屬於TImage這個類別的才是嗎? 還是Form1只是所謂的名稱空間 namespace ===================引 用 GrandRURU 文 章=================== __fastcall TForm1::TForm1(TComponent* Owner): TForm(Owner) ←這個指的是TForm1的建構式 TForm1::Button1Click ←這個是TForm1上的TButton的Click事件 TForm1是繼承TForm類別的物件,Button1就是繼承TButton的物件,而Button1則是被包在TForm1被宣告出來的物件,這兩者本身沒有相互繼承的關係,其它的,你可以看一下unit.h裡面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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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tillloving 重新編輯於 2009-07-24 15:19:05, 註解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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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shyang
站務副站長 發表:377 回覆:5490 積分:4563 註冊:2002-10-08 發送簡訊給我 |
Q1:如果要產生function的事件是這樣寫嗎
TForm1::function 然後觸發他就可以執行裡面的運算 A1:你可以實驗一下就知道囉,但總覺得你把function(函式))跟event(事件)混在一起了 Q2:Image1是 Form1的成員嗎? A2:是的,當你放一個TImage元件到Formg上後,你可以在.h看到 __published: // IDE-managed Components TImage *Image1; <--- here Image1是TImage這個類別的指標,並且是Form1中被公開(published)的成員 |
aftcast
站務副站長 發表:81 回覆:1485 積分:1763 註冊:2002-11-21 發送簡訊給我 |
覺你你好學的精神不錯,但書本唸的不夠多就開始實作,內力不足,有時間多看一些c++物件導向的書!
>>而Button1是TButton類別的指標 所以Button1所new出來的空間應該也是一個完整的TButton 你這句話說的不正確,嚴僅一點的說應該是 而Button1是TButton物件的指標 所以由TButton類別所new出來的空間應該也是一個完整的TButton物件 >>在TForm1類別 裡面宣告了一個TButton類別的指標 更正為 在TForm1類別 裡面宣告了一個TButton物件的指標 >>而 TForm1::Button1Click 是一個事件 更正為 >而 TForm1::Button1Click 是一個事件處理方法(event handler) 事件不等於方法,事件算是一種"屬性",這等你更了解物件導向時再去了解它 重要補充你該了解的符號: -> 間接取址符號,在物件中是用來取其成員用 ::解析符號,在類別的應用上是為了類別成員的定義用,舉例來說 TForm1::Button1Click是指TForm1下的Button1Click方法的定義 還有一點,繼承與組合(又稱包含),英文inheritance and composition的不同,你要去了解。你有這方面不了解,所以觀念就很模糊。google查一下,或好的書,如thinking in c 之類的就會講到。如此你就不會問 Timage不是類別嗎? 怎會出現在TForm1的類別裡? (其實是一種組合)…… 剛又看到你不了的一個問題,Form1->Image1->Canvas->Pixels ,補充一下。為何有那麼多個 -> 符號呢? 這穩含著 reference type 在其中,所以,你要也去查一下 c 中 reference 是什麼東西,應用在回傳值時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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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沖 --All ideas are worthless unless implemented-- C++ Builder Delphi Taiwan G+ 社群 http://bit.ly/cbtaiwan |
istilllo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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