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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丟掉的心找回來[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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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2005-07-11 22:30:55 IP:220.134.xxx.xxx 未訂閱
人總是先發現生命的裂口,察覺生命的殘缺,然後湧現一種動力,才能改善生命存在的狀態,最後達到完整、統一、和諧的狀態,而有了生命存在的悅樂感。 我想,今天這個系列講座無非都跟心靈有關。關於心靈的問題,最近在我們的社會裏頭好像惹了很多的風波——就是從李總統提倡「心靈改革」開始;事實上李總統只說了這麼一句話,結果變成了一個口號。什麼叫「心靈改革」?怎麼改革?並沒有人加以說明,於是大家便胡亂摸索。 宗教的活動近年來非常蓬勃,這也代表著心靈的苦悶要找尋出路。可是我們感覺好像不見得能找到;找到的都是穿了幫的大師,或者找到的大師早晚都會穿幫,就從宋七力開始一連串。所以,宋七力在我們台灣的心靈文化發展史上大概也會有個地位,因為他是一連串穿幫的第一個——第一個總是會有地位的。尤其他發明了一對術語非常好用,那就是「本尊」和「分身」。除此之外,甚至連名門正派都有風波。 又比如現在流行所謂EQ。一下子風起雲湧,什麼書都要配上EQ才能暢銷,於是「愛情EQ」、「親子EQ」、「職場EQ」、「生死EQ」,通通都是EQ。為什麼呢?那就表示大家的心靈有共同的渴望,就是找尋心靈的一個出路。 所以從這裏我們可以感受到,台灣的人們經歷過長久以來在經濟領域的打拚,生活真的已經改善了,而且是中國幾百年以來沒有過的富裕。可是富裕並沒有帶來人們生活上的高品質、心靈上的更快樂;相反地,心靈更加徬徨。因為沒飯吃的時候,人生的目標非常明確,就是改善生活;家裏添置一件家具,就是全家的大事,大家都很興奮。可是現在富裕到了一定程度之後,就無法給人們任何興奮。這時候人的心靈反而落空,人生的目標反而模糊了。於是,這表示我們心靈的需求升級了,由物質性的需求進到一個比較抽象的、純心靈的需。 現代人需要的是「純粹的愛」 譬如在過去,我們要表示對家人的愛是非常簡單的,因為過去所有的愛都是伴隨物質的供應以及權力的分配而付出的。所以丈夫要愛太太很簡單,努力打拚多賺點錢,有點餘錢讓太太買件衣服、首飾,太太就會非常感激;父母要表示對子女的愛也很簡單,只要在過年的時候買件新衣服或一輛新腳踏車、甚至只是一支新的鋼筆——我們小時候是總共只有一支筆,那像現在的小孩幾十支筆——便很容易地就能博得對方的感激。我們到朋友家去,拎一籃新鮮雞蛋,那就是非常貴重的禮物;拎一隻活的老母雞,那更不得了!今天你拎一隻活的老母雞到人家家裏,對方不罵你發神經才怪! 今天,很多父母親不知道怎樣去表示對兒女的愛,買什麼東西給他他都不感激。當年我的父親花了兩個月薪水,買了一輛新腳踏車給我,我感動得說不出話來;現在我買新腳踏車給我兒子,他也不感激;第一天就掉了,也無動於衷。再買一輛給他,才一個禮拜又掉了,還是無動於衷。為什麼?不稀罕嘛!才二仟多塊。那要怎麼樣才能夠讓他覺得你愛他呢?現在的小孩根本不在乎你給他的任何物質。你把他送去澳洲、加拿大,給他賓士汽車等等,他都不感激。他要的是什麼?他要的是純粹的愛,而不是附屬於物質傳過來的愛。 什麼是純粹的愛?那就是說,我們要為他做一件事,讓他覺得很貼心,要他感覺到你對他的關懷;要掌握那種心情及剛好的時間 ,買到一個恰當的東西,不一定要很貴。那是要費心的!所以,在今天這個「愛」的問題變得嚴重起來。 以前的夫妻,生養一大堆小孩很簡單,天生天養,只要把他養活了、有飯吃,就OK!今天,只生一個、兩個就筋疲力竭了。原來現代人的需求在不知不覺中已經升級,物質不能滿足人心靈的需求,必須用超過物質的層次,那是個很玄的領域。這裏面包括人的價值感、人的意義感、人的親密感、人的悅樂感、人的尊嚴感,都很抽象。 如何才能獲得這些滿足?我們籠統地說,現在正好夾在新舊交替之間的人,他已經在朦朧中有了這種高級的欲求,已有了苦悶要找尋出路的感覺,但是還沒有找到那個出路,還沒有找到方向,所以才會到處去求、於物質之外去求。當然,因為不知道方向、瞎求一通,多半都是落空、失望。我們總稱有「感覺」但是沒方向。現在人的苦惱,就在於已經有了高級心靈需求的感覺,已經不滿足過去低層次物質性的滿足,但是還不知道如何去實現。我們稱之為「心靈失落、心靈迷失」的問題。因此,才會有這個命題:如何把迷失的、失落的心找回來。 心靈是不向外欲求的 當然,談到這個「心」,馬上問題就來了:什麼叫「心」?「心」是什麼?長久以來,我們都誤以為「心」就是我們的大腦——完全不對。大腦的整個功能其實相當於電腦,只是比電腦又更加地微妙,更加地精密;事實上,它只管運算、記憶、分析。也就是說,它依然只負責「量」,無法碰觸「質」;只能夠觸及到事實以及事實的組織結構——就是所謂「科學」的領域,但是無法觸及到感情及價值判斷。 掌管感情跟價值判斷的不是大腦,而是人的「心」。若用佛學中的唯識學來講,大腦是屬於第六識,心是那個第七識。只是唯識學所說的第七識是一個污染的心、迷失的心。如果這個心自覺了不迷失,就稱為「轉識成智」。於是第七識的染識頓時變成「真如心」;這叫作「一心開二門」:昏昧的時候稱為「生滅門」,覺醒以後為「真如門」;但還是那個「心」。 覺醒的心,就是我們儒家所說的「良心」,或是王陽明所說的「良知」,就是那個真心,統稱為「自由無限心」。所以這個「心」指的不是大腦,大腦只是神經系統的一部分,叫做中樞神經;其他的感官如眼睛、鼻子、耳朵則稱為末梢神經,就是佛學所說的前五識:眼、耳、鼻、舌、身。「意」本質上是同類的,也屬於神經系統,而心靈不是神經系統。所以,孟子很清楚地區分這兩者,他把這些神經系統的感官:眼、耳、鼻、舌、身、意,稱為「小體」,心靈稱為「大體」,兩者是不一樣的。 現代人長期以來心靈迷失,不知道心是什麼,所以誤會了、弄錯了,才會方向沒找到。沒找到的原因是把心靈誤以為即是大腦,而大腦這個神經系統永遠都是向外去欲求的,因此才會找不到。原來,所謂「把丟掉的心找回來」,是永遠不能向外找的。 眼睛是向外面找對象——好看的顏色;耳朵是向外面找對象——好聽的聲音;鼻子是向外面找對象——好聞的氣味;味覺向外面找對象——好吃的食物;觸覺向外面找對象——摸起來舒服的事物。腦子也是一樣向外找對象,它要找尋更美好、完整的知識、概念、或者是外界的結構。但心靈不是向外欲求的功能,它是反求諸己的。所以,我們首先要把什麼是「心」先搞清楚,我們的方向就不至於弄錯。 「心」是對自我存在狀態的感覺 我們剛才說過腦子是什麼、神經系統是什麼,那「心」是什麼?或應說「心不是什麼」!因為一說「心」是什麼,便又把它對象化,又是向外面去找,因此我們馬上警覺:「心不是什麼」。也就是說「心」不是一種東西,「心」不是一種追求的對象。「心」是一種感覺。也許我們不妨比附一點,既然不能從一個對象物的觀點來看這個東西,或許我們用「功能、機能」這樣的概念來理解會好一點。 感覺是一種功能或者說是一種機能;眼、耳、鼻、舌、身,也算是一種功能,不過那是向外欲求的功能。但心靈不是對外物的感覺,而是對「自我」的感覺——對「自我存在狀態」的感覺,這叫「自覺」。也就是說,心靈是一種特殊的感覺,是對內而不是對外的感覺。對外的感覺是「覺他」,感覺外在的事物;自覺是感覺「自我的存在狀態」,是一種對自我存在狀態的感覺,這種自我存在的狀態我們稱之為「主體」。主體的自覺——自己感覺自己——當然是一種特殊的感覺。 或許我們會問:存在的狀態有什麼不同?我們可以說,感覺有「好的狀態」及「不好的狀態」。所謂生命存在的「好的狀態」那就是一種完整的狀態、統整的狀態、活潑完美的狀態,我們稱為「正面的存在感」。也就是說,我們怎麼查知自我的生命是健康還是生病?是完整還是殘缺?是統一還是矛盾?我們有一個生命的特殊機能來反映自己,就如同我們生病的時候就會有不舒服的感覺,身心狀態好的時候會有一種輕快的感覺。而生命存在的好的狀態,它的感覺也是一種好的感覺,這種感覺我們簡單地說就是「樂」,或者叫「悅」,亦即喜悅、快樂。 「正面的存在感」——悅樂、逍遙、禪悅、喜樂 《論語》一開頭就說:「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學」是學什麼?學那身心、性命及安身立命之學。學了之後要能活出來,「習」就是實踐出來。真正能夠活出身心、性命的完整狀態,我們就會有存在的美好感受,這叫「悅」。「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存在的範圍擴大了,不只是內在的自我,還有人我之間的統整和諧,我們叫「樂」。身心合一,就會「悅」;人我和諧,就會「樂」,這叫悅樂。這是儒家的說法。 這在道家稱為「逍遙」,禪宗則稱為「禪悅」,就是那種悟道的感覺。「悟道」就是修養生命,慢慢逼近那一剎那——儘管只有一剎那——生命達到一個完整的、統一的、開放的、和諧的狀態。就在那一剎那,我們有悟道之樂,感受到原來生命統整和諧是什麼樣的感覺,那就是「悅」,或叫「禪悅」。 基督教則稱之為「喜樂」。喜樂是一種臨在感,就是感覺到和上帝合一,感覺到上帝進入到我生命中,充滿了我的生命;也就是說生命屬靈了。當生命屬靈的時候,也就是說生命達到一個統整和諧、健康、完整的狀態,那時便感受到上帝的存在——亦是感受到自我的存在。這種臨在感、屬靈感,就叫作「喜樂」。 總而言之,不論「悅」或是「樂」,我們都稱為生命的「正面存在感」。當我們有這種感覺時,便反映我們的生命是在一種完整的狀態。 「負面的存在感」——不安、負累、煩惱、罪惡 但是,生命經常不在完整的狀態。於是我們同樣對生命有一種察知,察覺我們的生命處在一種不好的狀態——殘缺的狀態、矛盾衝突的狀態、混亂不和諧的狀態、生病受傷的狀態。這時候,我們也能通過我們的心靈而有一種察覺,我們統稱為「負面的存在感」,即感受到生命存在於一種不好的狀態之中。我們用儒家的話來講,這叫作「不安」。 「不安」是一種輕微的生病狀態,輕微的動盪、不和諧的狀態,我們的心靈立刻就會反映,就覺得不安。我們作了一件問心有愧的事,也就是其實自己不願意的事,便會形成一種「自我否定」。不論任何的理由,那件事是該作不該作、合理或者不合理,只要那是我不願意作而去作了,生命就會產生一種受傷。 譬如說,雖然我明知該去念書,因為明天要考試,可是我不願意;就算是被理智逼迫,自我策勉去念,都是不舒服的。所以說,如果可能,我們不要這樣勉強自己,我們不如慢慢地調整。我們對於教育我們的孩子、兒女、學生也應該如此,儘可能不要硬扭,儘可能循循善誘,儘可能用鼓勵的方式,等到他的心轉過來。並非放任,而是想盡辦法讓他慢慢調整自己。 用循循善誘的方法,讓你自己願意去作,作什麼事情都是好的;若是不願意,就算是很偉大、很合理、很道德的事,都會有後遺症。比如說,念書本來是很合理的,可是扭曲我們的意願硬去唸,都會有內傷。所以每個小孩在五、六歲的時候都非常熱愛知識,為什麼上了國中、高中之後,就越來越討厭?不是念書不合理,而是在念書的過程中太急了;用逼的、壓的、罰的,違背他的感情、他的意願,所以到後來沒有力量去念,他不願意念。 這種「不安」,嚴重一點的,用《論語》的話來講,有憂慮、有恐懼、有矛盾,叫「憂、懼、惑」。《論語》說:「仁者不憂、智者不惑、勇者不懼」,「智、仁、勇」就是生命中完整狀態的名稱。因此,反過來,不智、不仁、不勇的人,就會有憂、有懼、有惑。或者稱其為「怨尤」:「君子不怨天、不尤人」。不管任何的原因,只要你事實上在埋怨、抱怨,就知道你的生命在受傷。生命處在一種不好的狀態中所表露出的症狀,都可以自我診斷;若你在抱怨,那就是一種負面的存在感。 在道家來說,把它稱為「負累」——就是倦怠。這「倦怠」不是身體的倦怠,而是心理的倦怠。譬如說,這個暑假快過完了,「唉呀!又要開學了!」才過了一個大連假,每天睡還睡不飽嗎?「又要上班了,還好累!」這個絕對不是身體累,而是心理累,所以有「星期一症候群」。為什麼累呢?因為所做的工作常常是不得已的,被逼的;逼久了以後,心裏頭會抗拒,就有矛盾:理智上覺得應該做的,但感情上不想做,就造成生命的衝突,不和諧。這叫作倦怠,沒有力氣。佛家稱之為「煩惱」、「業障」,或者叫作「苦」、「苦悶」。基督教稱其為「罪惡」。所以,當我們有罪惡感、煩悶感、倦怠感、不安感、恐懼感、矛盾感,都表示我們的生命在生病。 那我們憑什麼知道我們的生命在生病呢?不是生理的問題,而是心理的問題。當然,心理跟生理會互相影響。最近,醫學上也逐漸瞭解,因此有新的名稱,甚至成為新的科別,叫「身心症」:就是其病因在心理,而結果表現在生理上。最普通的如頭痛、腰痠背痛、胃痛、猛拉肚子,這些都是典型的「身心症」。甚至連癌症,都有醫生認為純然是心理造成的,所以用心理輔導就可以治好癌症。這麼說也許有點太過極端,但至少癌症的發生跟心靈的確有很大的關係,因為你的心靈在憂苦、煩悶的時候,自然會影響人的自體免疫系統,降低其功能,馬上病毒就趁虛而入。 負面的存在感也是一種自覺 因此我們可以瞭解,心靈的功能——不是感覺外界,而是感覺自己生命的存在狀態——是非常特殊且重要的感知能力。在這裏我們可以進一步問:所謂「負面的存在感」跟「正面的存在感」,就其感覺能力本身而言,有什麼差別呢?我們可以這麼說:這種負面的存在感,也是一種「自覺」;因此,良心是永遠存在的,永遠在發生作用,表現它的功能——察覺自我存在的功能。 好的感覺是一種自覺,不好的感覺也是一種自覺,於是這種自覺就有兩層。通常我們說自覺、「頓悟」,指的是完整充分的自覺,亦即察覺自我生命存在的統整狀態的時候,就是所謂的「悅樂」。「悅樂」才是一般所謂的「悟」、所謂的自覺,指的都是正面的。那麼負面的算不算呢?負面的其實也是一種自覺。因此,不管你的生命是存在好或不好的狀態中,你的心靈都會有感覺。 所以心靈永遠不死,心靈永遠都在,心靈其實沒有「迷失」這回事。既然它是叫做「自由無限心」、「真心」,相對地,大腦只是個「假心」,心靈才是真心。既然是「真」,那就是永遠都在,因為它永遠有感覺。不過,只感受到生命不好的狀態,是一種不完整的自覺;所以就感覺能力來講,那是一個不充分、不完整的感覺能力。一個不充分、不完整的感覺能力,所感覺到的也是不充分、不完整的生命狀態,原來這二者根本是一回事。 負面的存在感構成自我矯正的動力 當生命受傷的時候,我們的感覺能力也就開始殘缺,殘缺的生命表現出不完整的感覺能力,不完整的感覺能力也就表達出不完整的生命狀態,那生命的存在狀態如果我們稱它叫作「性」,那感受這種生命的存在狀態的功能,就稱為「心」。所以「性」和「心」根本就是一回事。只是「性」好像是較客觀,傾向於客觀面的生命存在狀態而言;「心」就比較傾向於主觀,針對這種生命存在狀態本身的反映而言。殘缺的「性」,就會反映出殘缺的感覺,也就是感覺能力也隨之殘缺,那麼這個時候就叫作殘缺的「心」。 這種殘缺的痛苦,反映出真正的人性是要求圓滿的。所以不圓滿的時候,我們就對於生命的殘缺感到痛苦、不安,於是它就構成一種動力,這種不安、倦怠、煩惱、苦悶,就使得我們沒有辦法繼續這樣下去,逼得我們要重新找回我們生命的完整、統整、健全的狀態,這樣我們才能安、才能舒服。 所以,負面的存在感也是一種積極的功能。只要我們不盲目、不逃避,正視那種不安、憂懼、煩惱、倦怠、苦悶,我們就一定要去找出路,企圖恢復我們生命的統整狀態,也就是要恢復我們感知能力的完整。這個時候,這種感知能力便不止是一種靜態的感受功能,而是變成動態的創造,或者說是矯正功能。 在中國傳統上,所謂的「知」,永遠不是靜態認知的「知」——那是西方希臘傳統上的「知」。我們的「知」則有一種掌管、控制、處理行動的意義,譬如說我們的「知府」、「知縣」。何謂「知縣」呢?就是統籌、掌管一縣政務的人稱為知縣;「知府」便是掌管一個府。所以,這就是王陽明所說的「知行合一」——能知就能行。何謂能知就能行呢?當「知」——察覺生命處在一種不完整、殘缺的狀態的時候,它一定會引發一種行動;這行動就是要開始尋求改變,改變生命存在的狀態,讓它由殘缺變完整,由矛盾變統一,就是心靈在找尋它的出路。 所以,這個殘缺、負面的「知」,就構成一種動力,一種矯正的力量,自己要去找出路。這個時候,我們就叫做「實踐」,或者叫做「修行」。因此,這樣的不安感是很重要的。如果,我們不逃避這種不安、煩惱,而去面對它、承認它,這叫「誠實」;我們立刻就有一種行動力去調整自己,不但恢復生命存在狀態為完整,也恢復感知能力為充分,充分的感知能力才叫「自覺」。佛家稱它叫做「菩提」,就是「覺」。 要找回自己的心,便要承認自己的煩惱 有一句話說:「煩惱即菩提」。這並不是說煩惱等於覺悟,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我們「知」煩惱,我們承認我們在煩惱,我們感知我們的煩惱,這就是覺悟的開始;因為煩惱的感覺,就是要讓我們恢復生命完整的一種動力,我們稱它叫作「誠實」;只要我們承認我們在不安、在煩惱,承認我們的倦怠、苦惱,這就行了。其他的技術問題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承不承認?如果不承認就沒輒了。 所以,孔子說:「過而不改,是謂過矣!」為什麼犯「過」會不改?因為他不承認他的過錯,所以他不會改。不承認就是明明感覺到不安,他硬要說他沒有;明明不快樂,硬說他快樂,這叫作「說謊」,而且不是騙別人,是騙自己。為什麼人要騙自己呢?因為覺得承認自己不快樂很丟臉,尤其向別人承認不快樂更丟臉!他不敢承認他不好,因為他要在人間裏頭爭;但其實很痛苦、很煩惱、很累,也不敢承認,就是不誠實。所以,孔子說:「小人之過也,必文。」也就是說,一個沒有弄對方向的人,他明明在煩惱,卻硬說他不煩惱,遮掩他的煩惱,這就完了。這是所謂的走錯路。 因此,要找回自己的心很簡單:承認自己的煩惱,無限地承認就行了。所以,各大宗教皆教人「悔改」,承認有罪就能得到救贖。儒家是說,知過就一定能改,不能改是因為不知過、不承認;因為「知」的本身就包含改善的動力,尤其在剛察知的時候、第一時間就承認最容易。才「過」就「覺」,才「覺」就「化」,這時叫作「不二過」。這樣便顯示出,人總是在承認自己有過、有煩惱的時候,能湧現一種自我改善的能力;佛家稱作「煩惱即菩提」,孟子稱:「人恆過而後能改」。人總是先發現生命的裂口,察覺生命的殘缺,然後湧現一種動力,才能改善生命存在的狀態,最後達到完整、統一、和諧的狀態,而有了生命存在的悅樂感。 人的兩大課題 此時,人就要去追究這種人生的現象:人為什麼會有這個動力,去追問人為什麼會有過?為什麼會受傷?為什麼人會倦怠?這些構成了一個人生哲學的重要課題,簡單地說有二項:第一,人的心是如何丟掉的?人的生命狀態為什麼會變成殘缺?怎麼會變成矛盾呢?也就是說,人的「惡」從哪裏來?所有的人生哲學都要逼問到這些,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有些人不管它,認為反正就是受到魔鬼的誘惑,偷吃了禁果;或是認為不用追究,因為根本追究不到,那叫「無始無明」,或叫作「原罪」,也可稱「原煩惱」,也就是一開始就有的,這是個事實。「人恆過而後能改」,似乎這個「恆」也是逃不掉、總是要這樣的,也可叫作「原過」,與生俱來就有的。這構成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這個「過」是怎麼發生的呢? 第二,人要怎樣才能把丟掉的心找回來呢?怎麼樣才可以把那殘缺、不充分的感知能力變成充分;也就是說,要如何把已經殘缺的生命狀態矯正、恢復完整。這就是人的兩大課題:人是如何變壞的?人要如何才能變好? 人心變壞是自己而非外在的問題 首先要問:人是怎麼變壞的?人的心是如何丟掉的?人的生命和諧統整狀態是怎樣變殘缺、矛盾的?這是人生哲學裏最深的問題。我們一般常識性的看法,總以為說是「心被物欲蒙蔽了」,這樣的看法很粗淺。因為,我們這樣看的話,我們就誤以為那不是「我」的問題,是那個「物欲」的問題;是外在的環境不好,環境太亂。像今天台灣糟糕的環境,貪婪島、賭博國,都市叢林,到處都是林春生、高天民;所以活在這邊倒楣!如果抱持這樣的看法,人不會自我改過;因為認為「不是我的問題,而是社會太亂」,於是他把責任丟給別人,構成他的怨天尤人。所以這種看法是錯誤的,因為遵循這種看法,人無法改正。 既然是外在的問題,那就從一片亂象當中,找一個桃花源,找一片乾淨土;既然惡從外面來,人心變壞是被外物遮蔽,那答案也一定在外面。於是人就開始要去隱居,逃離這個污染的世界,去找一個桃花源、烏托邦,以為找到大師就全OK了!其實,全部沒有用。因為問題不是這樣的。所以,佛法也說「佛法在世間」,你不用去找一個烏托邦、彼岸、極樂世界,一切答案就在這裏。 於是,我們進一步問:為什麼人心會被物欲蒙蔽呢?不能歸過於「物」啊!就像一個男人被一個女人迷惑,就說女人是禍水。這很冤枉啊!因為解釋權在男人手上,就全推給女人。其實,真正的問題是「花不迷人,人自迷」。哪裏是女人的問題!是你的心把持不住。或許,毋寧說是老天派一個女人來考驗你的功力;通不過便怪她,其實是自己差勁。同樣一個美人,為什麼柳下惠能坐懷不亂?如果根本原因是在於「物」,那所有的人應該都會被物欲蒙蔽,為什麼有人會、有人不會?可見關鍵不在那個「物」、不在那個「色」;「色」本身並不迷人,是人自己有問題。 因此,首先問題要澄清:「心」怎麼會丟掉呢?不是被外物弄丟掉,而是自己丟掉。至於,遇到什麼財富、權力、美色,所有外在的物,都只是一個外緣、一個助緣,並不是主因,主因是心自己;佛學又稱作心的「造作」,也就是無中生有,自己捏造的。心為什麼會有所造作呢?心如何自己迷失呢?真正的原因在哪裏呢?我們便需要對人性作進一步的分析。因為,「人心」是「人性」的反映,人性是統整狀態,人心就悅樂;人性殘缺,人心就苦惱。它一定是如影隨形,彼此相關。因此,我們對人性就要有所分析;瞭解人性,我們才能夠對症下藥,知道怎麼矯正。 人性的兩重性——「主體性」與「理想性」 真正的原因是因為人性有它的兩重性。第一重是「主體性」,就是自我意識,它要求「自由」——我是自由的、我是自主的,我要作自己的主人,沒有任何事物可以約束我,我不願意受任何東西約束。所以只要被約束,人就不高興;只要被要求,人就反感。從小孩開始就是如此。例如:幾個月的嬰兒,你猛拿奶瓶給他,他不要;很多媽媽拿著飯追著小孩跑,你叫他吃,他就偏不吃,因為他不喜歡被命令。所以,我們應該少去命令人。 如果需要命令的時候,我們應該用商量,讓他自己命令自己。人願意聽自己的命令而不願意聽別人的命令,所有人的人性都是如此,我們簡稱為「愛自由的人性」。人性的屬性第一個就是自由、自主,這叫「主體性」。 此外,另一重人性就是「理想性」。什麼叫作理想?就是身心及人我和諧;人不要衝突,水乳交融,二位一體。可是這二種性,有時候無法並存。別人命令我、欺負我,我為了和諧就讓他,心裏會覺得委屈、難過;為了維護自主、自由,我反抗他,就會破壞人我之間的和諧,產生衝突。若這兩者無法兼顧的時候,請問哪一項優先?若順著人性來講,恐怕是以自主、自由性為優先。 所以說,人是怎樣丟掉自我的統整?通常是因為要維護及證明自己的自由,不惜去違反它的理想性,不惜去違背、破壞、放棄人間的和諧統整。於是他自由了,但卻矛盾。當然,也有反過來的。比如說,過去的男性傾向於為了維護自由,放棄和諧;過去的女性則為了維護和諧,放棄自由、委屈自我。所以女人總是在忍讓,就為了維持和諧,而付出慘痛的代價;男人則為了自我、自尊,便老跟人不斷爭鬥。 人為了實現自由(主體性)而違背合理性 為了自由傷害理想、和諧;為了和諧,委屈了自我,兩者都構成生命的殘缺,它不是一個完整的生命,而是片面的生命。因為過去都是男性主導的世界,更常看到為了自由而毅然違背合理,以青少年來講叫「叛逆」。普遍來說,不管是男生、女生,在青少年時期都「叛逆」。 在基督教的《聖經》裏面便展現了人的原型,這原型就是人要實現人性的時候,總是優先實現主體性、自由心。這就說明了亞當為什麼去吃禁果。表面上是受到蛇(魔鬼)的誘惑,其實是亞當為了要證明自己具有神性,所以他不得不這樣做;因為要證明自我的主體性,最容易的方式就是抗拒外界的要求。 我不免懷疑——以一個非基督徒的身分——亞當為什麼吃禁果?是因為受到上帝的略誘,上帝設陷阱讓亞當犯罪。為什麼會這樣呢?原來上帝祂在造人的時候,給人一個特別的禮物。《聖經》上說: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去造人。其實上帝是沒有形象的,這是一個寓言;實質的意義是說,上帝在造人的時候,把神性給了人。上帝的神性是什麼?就是「自由」。 康德( Immanuel Kant ,德國哲學家)曾經作過一番論證:第一,上帝存在。第二,上帝的存在落到人性上來說是「靈魂不朽」,也就是說上帝是屬於人性中靈魂的部分,不屬於肉體的那部分。第三,所謂「靈魂不朽」的實質意義就是「意志自由」。所以,上帝給了人神性,使得人有自由意志,就是主體可以不聽任何人的命令。上帝給了人這個禮物,為了查證到底亞當有沒有接受到這個禮物,有沒有自由的自覺,所以就要考驗一下,告訴他「這是智慧果,不能吃。」如果他吃了,就證明他不是被造物,同時也是一個創造者。 我曾經覺得,如果上帝不曾跟亞當說智慧果不能吃,亞當可能本來就不吃;就是因為你說不能吃,他就非吃不可。如果他很乖而不吃,上帝可能很失望,「怎麼我叫你不吃你就不吃呢?」這就太乖了!太乖的孩子通常是沒出息的,因為他沒有自己的主見。所以吃禁果真正的意義,是因為他要證明他的自由,但是證明的結果卻明顯違背上帝的命令。 當然,所謂違背上帝的命令也是一個比喻,即亞當違背了「合理性」。所謂的「合理性」包括很多,比如說:明明已經吃飽了而且覺得不舒服,卻說:「為什麼吃飽了就不能吃,我偏還要再吃!」寧可違背自然律,結果吃出腸胃病,這並不合理;但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於是人為了徹底地證明他的自由,包括:人有自由選擇「放棄自由」、人有自由選擇「否定自由」,也就是否定自我,人有自由選擇墮落。 所以,我們可以說,自由的心無所不在,真心都在發用,只是有完整或殘缺的區別。「完整」就是他選擇符合合理性;「不完整」就是他選擇叛逆。選擇叛逆的時候,他的心靈機能及功能是殘缺的,他只認得及維護自由、自主,忘記了合理。可是,所謂的選擇,若都是符合理性的,那自由就不能凸顯。所以人難免總要故意殘缺、選擇殘缺,他選擇放棄、違背自我。 人藉著傷害自己來表現自由 這變成很奇怪的自由:選擇傷害自己,來證明我自由到可以傷害自己、否定自己。但是,其實人的真意不是要傷害自己、傷害和諧。所以當他這麼選擇的時候,一方面他覺得痛快:「我真的是自由的,連這樣子都可以!」「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句話完全是對的,雖然它不合理,但完全符合人性。只是這樣一來,之後自己又會難過。 已經證明自己是自由的以後,人就開始覺悟:不要不合理,不願違背上帝。因為,當人違背上帝,被驅逐離開樂園到人間,要重新再作一次選擇:自由地選擇合理。因為他曾經選擇不合理,他的自由已得到證明;現在他願意選擇合理,證明他也是愛好合理、和諧、健康、統整的。當然,在他的自由還沒有得到證明以前,他寧願違反這個合理。 要證明人的自由,最後的證明就是「自殺」:我的出生不能得到我的同意,但是我的死亡可以操在自己的手上。所以,只有人會基於一個證明自我的欲求而自殺,也就是說人可以自由選擇取消自我。當然,自殺以後想活也來不及了,這是很激烈的手段。若不需要到那個地步,便能夠證明及相信自己是自由的,他就會心甘情願去遵守各種規範,會去符合這個合理。 良好的教育須主動給出表現自由的空間 因此,良好的教育,其實應該給出一個安全的空間,讓我們的孩子可以放肆、可以自由自在地犯規。因為,在我們的保護之下,你讓他在廣大的空間裏能暢快以後,他才心甘情願。所以,小孩一定要玩夠了才念書;如果他覺得沒有玩夠,他是不會讀書的。玩夠了就心甘情願。這些都是很微妙的人性的表現,人心的欲求,必須要正視。 因為,都市生活常讓人覺得受不了,拘束太多,到處都是地雷,人就會悶,所以,人就嚮往大自然。為什麼要飆車?就是要把長久的束縛給它卸掉。因此,我們與其壓抑、忍耐到受不了時就叛逆,不如我們主動去作一種無傷大雅的犯規、越軌。在這裏我並不是提倡犯規,而是要大家正視自己生命中對自由的需求。「無傷大雅」的犯規就是付出最小的代價,去感受到自由的樂趣。 所以說,真正合理的社會,應該提供安全的空間,比如像叢林求生等冒險挑戰的遊戲、球賽、熱門音樂,可以合法地放浪形骸,宣洩壓抑。這些都在說明人是需要自由的,需要有合理的設計及適度的寬容,讓人能獲得自由的感覺,而不至於換來過度嚴厲的懲罰。因此所有的教育體系都要有某種寬容,容許受教育的小孩有某種程度的犯錯。人一定要犯了錯才滿意,所以說「人恆過而後能改」,人要有「過」才甘心改,違過規才會舒服,因為他撫平了他對「自由」的需要。 當然,只有這樣是不夠的;尤其是被壓得受不了的反彈——叛逆——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因為叛逆只是一種被動的反彈,如此就會有反作用力,完全基於反作用力而來適足以證明壓抑的存在。所以我們會發現,當我們的孩子忍不住叛逆的時候,就會沒完沒了,真的要玩起來永遠都不夠。剛才我們說孩子要玩夠才會讀書,可是現在不能讓他玩,因為他永遠都會玩不夠。為什麼會永遠玩不夠呢?這是因為他已經受傷得太嚴重,這個時候沒有辦法讓他恢復自由自主的感受,心甘情願地讀書。 因此我們應該趁早設計,不要等到叛逆時,問題便已經很嚴重了。我們應該在孩子人性萌芽的時候,立刻給他回應,給他一個合理的空間,讓他自己去證明他的自由。我們這是主動設計去表現的自由,這種自由不至於過度危害到合理性,不至於跟合理性構成嚴重的衝突到無法並存的地步。否則若只是叛逆,它依然是對外在對象的衝突對抗,依然是一種外求。也就是說,真正人性充分的實現並不能通過外求,不管是追逐性的外求或抗爭性的外求,它都是一種岐途而已,最終還是要回歸到內在的自覺。 心靈的向外追逐 我們可以看到很多外求的變形:從小孩子要去外面玩,不斷抗拒讀書的壓力;一直到長大後,依然有各種欲望及夢想,都是向外追求,比如說:求名逐利,爭奪權位,或者追求知識、美貌、愛情。我曾經將人向外追逐心靈滿足的錯誤途徑分成八項:名、利、權、位、知識、健康(長壽)、美貌、愛情。前六項一般是傳統男人所追求的,後二項是女人在追求。前面那六項再分的話,真正重要的是「名、利、權、位」,知識和健康只是獲得名利權位的工具。所以追求知識不是因為愛好知識,只是要用它作為敲門磚,也就是說他要的是文憑不是學問;追求健康不是因為珍惜身體,而是要練好身體去拚,把身體當工具,真正要的還是名利權位。 「名、利、權、位」再細分,他真正要的是「權」和「利」—財富和權力,因為比較實在,「名」和「位」則是虛的。那為什麼還要名和位呢?只因為名常常帶來利,位常常帶來權,而真正要的是利和權。所以,位再高而不能帶來權,人寧可不要。所以有些位高而無權的,比如說國策顧問—一個人如果成了國策顧問就等於宣告前途到此為止了。如果說是位低權高,則人人爭著要,比如說管區警員;管區警員位低但權力很大,大家爭破頭。所以「利」和「權」才是男人真正要的。 這兩者再加以區分,真正過癮的是「權」。因為財富是能換取精神上無限滿足的一種工具,可是那是一種軟性的工具,如果有人偏不賣,你就沒輒。還是權力過癮,「你不給,就給你顏色瞧瞧!」那種可以威脅別人的感覺,會更舒服!但那是假的。原來男人只是想要用權力、財富得到「愛」,得到人我和諧、合一。但是,在威脅、誘惑中被逼順從的合一是假的,即使所有的人都歸附你,也只是個假象。所謂「床頭金盡、壯士無顏」,哪天一下台沒有權,馬上就「樹倒猢猻散」,證明以前那些風光全是假的。原來人真正要的是什麼?是和諧,這是人性中真正的理想。但外求是沒有用的,因為名利權位只能夠屈服人的身體,不能真正買到人的心。 女人也是一樣。女人所要的愛情是「被愛」,那怎樣才能被愛呢?美貌便是達到目的之工具。所以被愛不是真正的和諧,因為是用征服的。女人過去要的片面的被愛是一種征服,是強者對弱者的一種掌控。這種掌控也是因為妳有美貌,若妳不美他就把你甩掉,打入冷宮,這算什麼真正的人我和諧? 所以,這兩種追求都是假的,我們稱它為「成功夢、男人夢」,或者叫作「愛情夢、女人夢」,這些都是假的,因為他們都向外面去求。而之所以外求是因為從最早的時候,人為了證明自己的自由,向外面去抗爭殘留下來的習氣,而不曉得真正的合理是通過人的自由自覺之後的創造。 以上我們解析了人性的內容,表顯出人心的殘缺、錯誤的認知,導致錯誤的行動,也就是外求的行動。我們可以這麼說,四十年來的台灣在這虛無當中,人性欲望爆發,追求外在的物欲,其實是在出賣自己的良心。如今大家已經走到窮途末路,但是,依然找不到真正的方向,只是把那個外求的對象變得高級一點。原來是追名逐利,現在是追求上師;以前是追求世俗上的榮華富貴,現在追求的是聖境,一種美麗的境界。但是,「其為外求則一」,都是假的。 心是主動的創造者、調整者、矯正者 經過層層分析之後,我們要問:如何把丟掉的心找回來?也就是說,要怎樣恢復心靈完整的覺知功能,以恢復生命存在的完整狀態。這種完整的覺知功能如我們前面所說的,當然包含了一種行動力量;這種行動力量要捉對方向,行動才有意義。這種對虛妄的追求,甚至虛妄到追求莫須有的幻境;有些所謂的「修道」,乃至於變成很糟糕的遊地府、觀落陰、催眠、前世今生,這比追求名利權位還可怕,因為更虛幻。為了要矯正這種虛妄,我們要重新對人心、人性的本質加以反省及理解;要重新恢復和上帝的和諧關係,要重新找到回歸樂園、或道家所說的「返璞歸真」的路,找到完整的自我。 所以說,最重要的是要矯正自我和外在世界的本末關係,也就是說道不在外面、道就在自己身上。所以只要「反身而誠」,只要誠實面對自己就夠了。也就是說價值的根源、意義的根源、尊嚴的根源、和諧合理的根源不在外面,都在自己生命的內部。也就是說和諧不是一個靜態的畫面,可以被我們追求;和諧的狀態根本是生命存在的狀況,需要靠自己內在的自我調整才能夠達到。也就是說和諧是活出來的,不是去求到、去擁有的,和諧只能夠去實踐。因此心是一個創造者,它是一個主動的調整者、矯正者,這樣的察覺才能回歸自我,成為一個正確的方向,而不是追求聖境、追求上師、追求怪異、追求外在的靈藥。 我曾經告訴很多人說,如果宗教活動顯現出如下兩種標誌,那就是假的:第一,凡事強調速成。比如說,告訴你三天就可以開天門、灌頂、打通奇經八脈;給你加持,立刻就OK。凡是這麼說都是假的,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那有那麼便宜!第二,凡是收高額費用的都是騙人的。真正的行道者一定是免費,真正的宗教家絕對不收費。如果是正常的訓練機構,一定是收符合公平交易法的費用。 我不敢說「我是大師,我是來度化你們的,所以不收錢」;我只是一個普通的老師,所以我要收錢。收錢表示一種謙虛,因為我不是上師,我不是聖人,我只是在貢獻我的一些知識及心得,所以要遵守人間的規則,「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那就表示兩不相欠,所以收錢反而是一種比較謙遜的表現。「我不收錢」有某種程度的傲慢,如果你真的夠高大,那可以;但還沒有證明自己是聖人的時候,不要隨便不收錢。當然,這只能收合理的錢。所以說,凡是收高額費用不要去,凡是說三天OK的不要去,因為他明明用外在的奇丹妙藥誘惑你,事實上那是不可能的。 回歸自我,把心「歸零」 「師父領進門,修行靠個人」。基本上,修行得靠自己,這叫「回歸自我」。想要回歸自我,首先要把過去錯誤的概念、錯誤的追求習慣、錯誤的自我認同,一一地甩掉。比如說:以為有了名利就有了自尊,是錯的;以為有了權力就能得到愛,是錯的;以為可以用美色換取一個人無條件的愛,那是沒有希望的,那就是夢。 自己一一地把這些重重的污染及障蔽洗掉,讓心靈乾淨,基本上這是道家的功夫,叫「損之又損」,又叫「清靜無為」,以恢復我們心靈純粹的自由。也就是說,自由就是自由,不用通過叛逆、否定合理及人我和諧,甚至取消自我的生命來證明,凡是要這樣證明的自由都是有問題的。 其實,我們要證明自由非常簡單,就是要湧現我們的創造力。但要能夠湧現我們的創造力,先要消極地放棄對錯誤的追求;也就是什麼都不追求,把心靈「歸零」,回到零點。回到零點時,四無依傍,還沒有積極去創造,但是我已經不盲目追求,這時候的狀態就稱為「歸零」,是空盪盪的一種逍遙。這就是老子所說的「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無為」就是毫無依賴,就是「無為而無不為」,於是人就展現一種創造的機會、創造的可能。這就是歸零之後再出發;從地獄回來,回到一個乾乾淨淨的自我以後再出發。 「愛」就是心靈中創造的動力 再出發去作什麼呢?就是去「愛」。原來真正的和諧只有通過愛;愛就是心靈中創造的能力,也就是心靈察覺自己不完整後,在苦悶煩惱逼迫之中,找到一個完整自我的結果。原來真正的完整要通過一種創造性的自我矯正,這種創造性的動力,就稱為愛。 首先要愛自己的生命,不要用選擇否定自我來證明自我,否則就構成自我矛盾。因此,我們要用珍惜自我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用達到身心的和諧來證明自己的自由;也就是說,用完成的合理性來證明自己的自由。為什麼能這樣證明?因為我們的身心已經嚴重殘缺了,所以可以證明;如果原來已經很和諧了,就無法用這種方式證明。因此很弔詭的,當人身心和諧的時候,人就用破壞和諧的方式來證明自由;當人身心嚴重殘缺的時候,又用創造和諧來證明身心的自由。也就是說,在樂園中人就要叛逆;離開樂園以後,就要回歸樂園,證明自己是愛樂園、愛和諧的。 現在可以說我們不必繼續去犯過,因為我們犯的過已經夠多了,繼續犯就是盲目。一定要自殺,來證明自己是自由的;自殺以後,才發現自己不想死,已經來不及了。為什麼要激烈到自殺呢?因為順著一個盲目慣性、「無始無明」,自我的扭曲已經到了自由性和合理性沒有辦法並存的地步,就是受傷太過嚴重;而太嚴重的時候,人沒有辦法自救。難怪此時上帝要降天火焚城,殺掉人罪孽深重的身體,才能拯救他的靈魂。 我們最好不要走到這個地步。我們要停止自我傷殘,不必嗑藥、不必自我背叛、不必飆車、不必故意折磨自己,只為了自己「過癮」!我們只要誠實面對自己生命的傷殘就已經夠多了,過去的痛苦也已經夠多了,我們可以換一種方式,來證明自己的自由。我們要自覺地扭轉,要開始「持戒」:不要繼續酗、不要繼續賭博、不要繼續追名逐利、不要繼續自我傷殘,用珍惜自己來證明自己的自由。當我們調整到身心和諧,就有一種暢快感、悅樂感出來了,這個時候就是一種悟道,真正找回了自己。 找回自己之後,便能進一步面對人我之間的隔閡誤會。長久以來,因為人都用破壞和諧來彼此傷害、互相貶抑、互相攻擊否定,我們習慣性提防別人,覺得沒有一個是好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時候先鬆開自己的防衛,先對別人表示善意;雖然別人因懷疑而考驗你,故意恩將仇報,你依然諒解,照樣不改初衷,證明你的誠意。到某個程度,對方便願意放下他的懷疑、他的敵意及攻擊、他的嘲諷。如此辛辛苦苦地才能彼此交心,這時候就有一種人我和諧的境界出現,又有另一次的悅樂。而達到這些境界的動力是基於我們的愛」;這樣一步步地講到愛,是找回自己失去的心唯一的方式。 愛的湧現,通常要經過自我的反省,通過誠實面對自己的生命處境,瞭解為什麼我們會陷進混沌的處境中,無非還是為了自我證明。但是第一階段的證明已經夠了,不該繼續這樣下去,形成惡化;我們應該轉個彎,不要為了自由否定和諧,而是應該在自由的自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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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是為了到另一境界,停是為了欣賞人生;未走過千山萬水,怎知生命的虛實與輕重!?
系統時間:2024-05-05 11: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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