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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討論區標題是一個錯誤

 
d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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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2002-05-08 13:50:27 IP:210.200.xxx.xxx 未訂閱
轉載聯合晚報片段: 法務部長陳定南上午在立法院表示,法務部從未將校園、企業、個人及政府機關列為智慧財產權重點查緝對象;所謂法務部將於 5 月 1 日查緝盜版大執法,也都是以訛傳訛的謬誤,並非法務部所訂的執法日期,法務部也沒有配合任何商業軟體業者展開任何查緝行動。 原來是我們大家以訛傳訛的謬誤.... 可是我記得是法務部的政客放的消息啊! 還是我年紀大記錯了. 唉! 這年代真叫人記不住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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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問題盡快結案也是一種禮貌!
領航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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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2002-05-08 14:27:28 IP:61.219.xxx.xxx 未訂閱
[轉載] (聯合新聞網) (2002-05-08 12:00) http://tw.news.yahoo.com/2002/05/08/polity/cna/3226762.html 法部未配合軟體商查緝盜版 聯合晚報記者單厚之/台北報導 法務部長陳定南上午在立法院表示,法務部從未將校園、企業、個人及政府機關列為智慧財產權重點查緝對象;所謂法務部將於 5 月 1 日查緝盜版大執法,也都是以訛傳訛的謬誤,並非法務部所訂的執法日期,法務部也沒有配合任何商業軟體業者展開任何查緝行動。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上午邀請法務部長、內政部、教育部、公平會、檢察總長就「防制智慧財產權犯罪與國內外相關法制、政策規劃與執行成效及對產、學界之影響和補救措施」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 陳定南在報告時明確表示,法務部從今年 1 月 28 日就已積極展開查緝違反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但查緝重點均為常業犯性質之大規模盜版行為,法務部從未主動將校園、企業、個人及政府機關列為重點查緝對象,法務部的查緝專案行動實際上對產業、學界影響應該相當有限。 陳定南並表示,由於權利人團體今年舉辦許多大型宣傳活動,包括取締盜版書籍的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成立記者會、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 IFPI4 月 4 日舉行的反盜版大遊行、BSA 提供檢舉獎金及電視廣告等,對使用盜版的校園、企業甚至政府機關都產生相當大的壓力,而部分媒體對法務部查緝專案計畫渲染,造成社會大眾「查緝盜版白色恐怖的恐慌」。 陳定南也澄清,所謂的 5 月 1 日大執法,是軟體權利人團體台灣商業軟體聯盟為取締盜版,鼓勵檢舉,擬針對使用非法軟體之企業提出檢舉的日期,並非法務部所訂的執法日期,法務部也沒有配合任何商業軟體業者展開任何查緝行動。 陳定南指出,依照著作權法的規定,除了常業犯之外,不論意圖營利或非意圖營利侵害著作權的行為,都是告訴乃論,他相信所有學生都不是常業犯,只要沒有人檢舉,「法務部管轄的檢、警、調、憲都不會主動進入校園」。 陳定南說,如果軟體權利人檢舉並提出告訴,檢調人員不能拒絕受理或延宕偵察,但偵察人員受理盜版檢舉案件,絕對不會在程序上給任何權利人團體任何優惠;媒體指稱法務部指示檢調人員自 5 月 1 日起進駐校園、法務部將自 5 月1 日起對企業及政府機關使用盜版軟體進行大規模查緝等消息,都是以訛傳訛的謬誤。 ~~~Delphi K.Top討論區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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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引用回覆 回覆 發表時間:2002-05-18 10:07:16 IP:210.58.xxx.xxx 未訂閱
不過 他不是頻打廣告 說 歡迎檢舉 這不是很矛盾:(
系統時間:2024-04-30 2: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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