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佣金?該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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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yhuang
一般會員 發表:4 回覆:7 積分:2 註冊:2002-04-30 發送簡訊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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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lin
版主 發表:295 回覆:1698 積分:823 註冊:2002-04-14 發送簡訊給我 |
講到這 順便也來抬個槓 生活週遭總有些朋友,都有一種心態,好像會寫點程式的人是搖錢樹一般,總是有案子喔,要寫有得賺喔,然後呢,就真的是當個肩客,也沒什專業知識就先去胡亂吹了一堆,然後畫個大餅說他關係都打好了怎樣怎樣,其實也是半生不熟,然後丟給你,談成後你自己搞定,他要五五分... 是喔,還真好搖錢喔,這時企管所學到的20/80法則可以套用上來,用20%的產品創造80%的利潤,像這種出張嘴巴也沒什真才實學根本是要自己重頭開始談起的就獅子大開口要五五分的... 寧可不做,不然連朋友都很難當, 我還碰過有丟張名片丟個電話要你去談說對方很需要怎樣怎樣,然後也要五五分... 說著說著又想寫奧客列傳續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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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dro
尊榮會員 發表:152 回覆:1187 積分:892 註冊:2002-06-12 發送簡訊給我 |
我之前是有個朋友要介紹我接案子
不過我看了他搜集的需求是一糰糟, 而之現行系統是有人拿了款項三分之一
就漏跑, 現行系統是查、建一筆資料就要等二十秒
所以就要找新人做, 我看一看, 我就拒絕接, 沒什麼搞頭.
原因大致上是, 使用者及主事者根本不瞭解需求, 規格無法底定, 再來是我
朋友掮客什麼事都沒做就要五分之一的佣金
不過最主要是我現在不想在工作之餘把時間都用在電腦上了 以前談接案子的考量是單日薪水x專案工作天x1.5倍
考量報表張數及複雜度另外計
分三次付款, 訂合約拿4/10,上線拿3/10,驗收3/10 發表人 - pedro 於 2003/10/09 09: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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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yhuang
一般會員 發表:4 回覆:7 積分:2 註冊:2002-04-30 發送簡訊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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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h_kuan
中階會員 發表:38 回覆:82 積分:54 註冊:2003-02-20 發送簡訊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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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w
一般會員 發表:24 回覆:76 積分:22 註冊:2002-08-05 發送簡訊給我 |
引言: 講到這 順便也來抬個槓 生活週遭總有些朋友,都有一種心態,好像會寫點程式的人是搖錢樹一般,總是有案子喔,要寫有得賺喔,然後呢,就真的是當個肩客,也沒什專業知識就先去胡亂吹了一堆,然後畫個大餅說他關係都打好了怎樣怎樣,其實也是半生不熟,然後丟給你,談成後你自己搞定,他要五五分... 是喔,還真好搖錢喔,這時企管所學到的20/80法則可以套用上來,用20%的產品創造80%的利潤,像這種出張嘴巴也沒什真才實學根本是要自己重頭開始談起的就獅子大開口要五五分的... 寧可不做,不然連朋友都很難當, 我還碰過有丟張名片丟個電話要你去談說對方很需要怎樣怎樣,然後也要五五分... 說著說著又想寫奧客列傳續集了...有些人的確是這樣!! 但問題是這種人一下就看出來了~~ 他根本賺不到你的錢,所以根本沒啥好氣的!! 更不需要特別提出來說~~ 社會上無時無刻都存在著騙局與被騙的人~~ 回到正題,介紹人該拿多少... 我遇到的介紹人都不拿錢(朋友還拿啥錢~~), 但我都自己主動拿 1 ~ 2 成的介紹費或是禮物給他(朋友不是拿來欺負的)!! 至於其他"專業介紹人",大都是以賺錢為主.... 有些人弄個網站,讓大家丟案子上來,他就可以向接案人抽佣金... 有些則是業務兼做"拉皮條"..... 不過這些人本來就是要賺錢的,如果你覺得合理就給他們!! 無所謂行情!! ------------------------ 巨神工作室 www.hercules.com.tw |
l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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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lin
版主 發表:295 回覆:1698 積分:823 註冊:2002-04-14 發送簡訊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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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w
一般會員 發表:24 回覆:76 積分:22 註冊:2002-08-05 發送簡訊給我 |
引言: 對呀 連發科的那群創始元老當初就是不願意只當工程師 躲在聯電的研發實驗室乖乖當個工程師 才有今天的 所謂跳脫工程師的思維 是什麼? 小弟提的並不是無的放矢,而是一個team work的觀念 要錢 可以 歡迎 不過 只靠一張嘴介紹彼此認識就要錢 就像角色扮演遊戲 有人是法師 有人是武士 有人是斥侯 就像以前的天龍特攻隊一樣, 當然像您說的接案網站,那跟104人力銀行的運作模式是很像的,套一句您的話 也沒什麼好拿來提的...請看清楚我內文的意思!! 有需要,我可以解釋我的看法給你~~ 你不認同是另一回事~~ 另外 跳脫工程師的思維,最重要是 氣度.... 不要因為別人想法跟你不同,就..... 如果你對我內文有意見,可以提出,不需要跟我用敵對語氣~~ 我不是收你錢的人~~ 我不過提出跟你不同的看法~~ 我只是來參加討論,這裡應該不是一言堂吧??? 希望是我誤會你的意思~~ 不過感覺上你好像很不高興.... 不管如何,如有冒犯,還請見諒~~~ ------------------------ 巨神工作室 www.hercules.com.tw |
lgw
一般會員 發表:24 回覆:76 積分:22 註冊:2002-08-05 發送簡訊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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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6421
版主 發表:43 回覆:223 積分:208 註冊:2002-08-16 發送簡訊給我 |
呵呵...我覺得有錢大家賺,
基本上如果只是開個門就要5成,實在是有點高,
但是如果利潤高的話(本來只能賣30m,他弄到300m,給他150m又有何難?)
以前接觸過許多公家機關跟大企業,有時候,軟體好不好,技術高不高對上
了關係好不好,人脈廣不廣後,一敗塗地.......< >< >
所以...我就成了逃兵了.... Just coding...
Taiwan:http://code6421.ktop.com.tw
China:http://home.hoolee.com/~code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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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codeing... |
lgw
一般會員 發表:24 回覆:76 積分:22 註冊:2002-08-05 發送簡訊給我 |
引言: 對呀 連發科的那群創始元老當初就是不願意只當工程師 躲在聯電的研發實驗室乖乖當個工程師 才有今天的不好意思!! 因為顧店很無聊,再回一篇好了~~ 說一下故事!! 當初那群人都是聯電的一個部門, 後來該部門老大(蔡明介)跟曹興誠爭取獨立一家公司 剛開始大部分的資金都是聯電投資的!! 連他們大賣的 DVD chip 也是原來聯電技術帶出去的!! 剛開始的產能也都是聯電幫忙的~~ (IC 設計公司就算設計好 IC ,沒有晶圓廠配合,絕無法成功, 甚至沒法量產...) 今天他們成功了,就有人開始神化(我是說媒體呦~~ 別又對號入座)..... 那些工程師都是蔡明介帶出去的!! 要說聯發科成功,絕大部分是因為蔡明介有遠見, 而非 "連發科的那群創始元老當初就是不願意只當工程師 躲在聯電的研發實驗室乖乖當個工程師 " 那群人當初沒有跳脫工程師的思維,但是跟對了人~~~ 我相信那群人現在已經跳脫工程師的思維了~~ 因為聯發科成功了,他們應該都升官了..... 位置不同了,思維也會跟著變.... ------------------------ 巨神工作室 www.hercules.com.tw |
lgw
一般會員 發表:24 回覆:76 積分:22 註冊:2002-08-05 發送簡訊給我 |
引言: 呵呵...我覺得有錢大家賺, 基本上如果只是開個門就要5成,實在是有點高, 但是如果利潤高的話(本來只能賣30m,他弄到300m,給他150m又有何難?) 以前接觸過許多公家機關跟大企業,有時候,軟體好不好,技術高不高對上 了關係好不好,人脈廣不廣後,一敗塗地.......< >< > 所以...我就成了逃兵了.... Just coding... Taiwan:http://code6421.ktop.com.tw China:http://home.hoolee.com/~code6421所以我一直強調 "這些人本來就是要賺錢的,如果你覺得合理就給他們!! 無所謂行情!!" 注意呦~~ 要自己覺得合理可接受呦~~ hahalin 版主可能誤會我的意思 ~.~" ------------------------ 巨神工作室 www.hercules.com.tw |
javyhuang
一般會員 發表:4 回覆:7 積分:2 註冊:2002-04-30 發送簡訊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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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len
中階會員 發表:82 回覆:109 積分:63 註冊:2002-04-08 發送簡訊給我 |
小弟也來提供一下我的小小經驗:
有些案子價錢不好,但是若是介紹者可以幫爭取更高的金額時,那對介紹者慷慨一點又何妨,因為他下次還是會記得你給的佣金很多...
但有些案子價錢不怎麼樣,他也沒有替你爭取些什麼,那就給少一點,若是還是覺得委屈了,那就不要接那個案子了,免得做得很鬱卒...
還有一種,那就是介紹者已經先暗槓他的佣金了,你也不知道他拿多少?所以呢?只要你覺得價錢可以就接,不行就不接! 現在的社會就是有做事的人不一定可以拿較多的錢,沒做事的人也不一定拿不到錢。 雖然讓人很鬱卒,但是社會就是如此啊!我們也沒有辦法改變的!
一切就是看個人的觀點了,給多給少,想必每個人心中一把尺,每把尺都不一樣! p.s介紹者他所提供的是資訊(賺錢的資訊),人脈,所以呢?他值多少錢,就由您來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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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蚊子
中階會員 發表:55 回覆:267 積分:94 註冊:2002-06-08 發送簡訊給我 |
小小心得!!
業務的過程不亞於工程!!
只是業務的工作內容,一般工程師接觸的不夠深入,所以把它單純化了
並不代表它不重要,除了產品,它是與人有關的工作,其實蠻複雜的
絕對不是 0 與 1 的分法. 若個案非常明確,與事者已有團隊共識
我的分法 30% 業務洽談/成交 ,可再細分僅通報,或簽下合同...等不同程度的貢獻 40% 系統開發製作,軟硬體分工..... 30% 保固期跑腿,這時糾紛才多ㄟ!! 若一切都是 "想像" ,跟本無實際合作經驗或.....
如何防止糾紛及收尾,才是要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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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y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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